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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採民主共和制== 這個國家的第一部憲法頒布於一八二六年,是由南美解放者玻利瓦爾起草。現行憲法修改於一九六七年。根據憲法規定,玻利維亞為共和制主權國家,並且三權分立,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這個國家的國旗自上而下由紅、黃、綠三個相等平行長方形組成,旗幟的中央繪有國徽,旗上三種顏色的原來含義是紅色象徵為國犧牲的烈士鮮血,黃色象徵未來的希望,綠色象徵神聖的國土。現在的含義是紅色代表動物,黃色代表礦產,綠色代表植物。另外,還定於每年八月六日為國慶日。 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採總統負責制,總統有很大的權力,他不但是國家元首和三年統帥,同時也是政府的最高行政首長。總統與國會有意見分歧時,有權重新審查國會通過的法律,總統同時又是內閣會議主席。總統和副總統年齡不得低於三十歲;由人民普選產生,任期四年,不得連選連任;如果總統在任期內死亡,由副總統接任,行使總統權力,直到下屆大選為止。內閣成員全部由總統委任。閣成員共有二十人,除總統和副總統外,還有外交與家教事務部,內政、移民與司法部。總統府部,不管部,國防部,計劃協調部,財政部,教育文化部,交通郵電部,工商旅遊部,勞工和勞工發展部,社會福利和公共衛生部,礦業治金部,農民和農牧業事務部,能源燃料部,城市事務部,航空部和新聞部等十八位部長。 在行政區域劃分上,全國分為拉巴斯、貝尼(Beni)、科恰班巴、丘基薩卡(Chuquisaca)、奧魯羅(Oruo)、潘多(Pando)、波托西、聖克魯斯和塔里哈(tARIJA)等九個省,每個省設省長一名,由總統任命,免責全省最高行政和軍事事務等。九個省下,又劃分為九十九個縣和一百九十八個市,縣設縣長一人,由省長任命。市沒有市議會,市議會議員由民選產生;由市議會中再選出市長管理市政。各省的公共事業、教育和交通等,歸由中央政府管制。 立法權屬國會,國會分參眾兩院,擁有頒布和修改法律、審查議員資格、處置違法議員、彈劾政府部長和組織調查等職權。國會設主席一人。憲法規定,共和國副總統是當然的國會主席。參議院有參議員二十七人,每一個省各佔三名,由直接選舉產生,凡年滿三十五歲、具有當選眾議員資格的公民才能當選,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可以連選連任。眾議院有眾議員一百三十人,接個省人口比例分配名額,直接選舉產生,凡年滿二十五歲、服過兵役、無犯罪記錄、由政黨或團體提名的候選人才有資格當選,任期四年,可以連選連任,每兩年改選半數。參眾兩院各設議長一人,由兩院議員直接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可以連選連任。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議員出席,才能開會。國會議員有言論免責權,在國會中所發表的言論,對外不負責任;不是現行犯,政府無權加以逮捕。 司法權屬於各級法院,司法獨立,不受行政權的干涉。中央設最高法院,地點設在蘇克雷,由十六名大法官組成,大法官年齡不得低於三十五歲,由眾議院選舉產生,任期十年。各省設有地方法院。此外,尚有第一審法院和第二審法院。 國內共有大大小小的合法政黨七十多個,主要有民族主義革命運動(Movimento Nacionalista Revolucionario)釽立於一九四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共有七十萬黨員,初期主要成員是知識分子和中產階級,後來有大量的工人、農民和城市居民加入。因成份複雜,曾多次分裂。這個黨以民族主義為旗幟,政治主張介於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間。 左派革命運動(Movimiento de la Izquierda Revolucionaria)成立於一九七一年,共有五十五萬黨員,是國內第三大黨,主要成員是工人和自由職業者。主張實行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民主行動(Accion Democratica Nacionalista)成立於一九七九年,主張實行新形式的民主民族主義,宣稱反對外國勢力干涉和滲透,維護企業主和中產階級利益。此外,國內較重要的政黨還有玻利維亞共產黨、祖國意識黨、左派聯盟、基督教民主黨、團結公民聯盟、全國左派運動、四.九革命先鋒黨、社會黨和自由玻利維亞運動等。 國內主要的政治團體有兩個,一個是玻利維亞總工會(Central Obrera Boliviana)成立於一九五二年四月,約有五十萬名會員,是全國性的工會組織,曾多次發動全國性罷工,對政局有很大影響力。另外一個是玻利維亞礦工工會聯合會,下轄國內各主要礦區的基層工會,約有五萬六千名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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