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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民主憲法== 保加利亞共和國(Republic of Bulgaria)現行憲法是一九九○年重新修正過,基本精神是表現民主、自由經濟和尊重人權。 這部憲法規定保加利亞是一個具有代議政府的議會制共和國,強調人民民主權和政權的統一,它的權力來自全體國民,並且屬於全體國民。國民經濟是全國經濟發展的基礎,必須採取自由開放政策。對於國家經濟關係重大的物質和民生必需品,國家不可保留生產和貿易的獨佔權。一切經濟活動,要根據自由市場的需要,政府不可強迫限制或沒收私人財產。國體採用共和體制,總統僅具禮賓性的虛位元首,由人民普選產生,沒有實權,任期五年。 立法權屬於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國民大會(Grand National Assembly),簡稱國會。國會在本質上雖然是一院制的立法機構,但是其職權卻是多方面的,除擁有決定領土變更,批准預算和決定捐稅等一般代議機關的職權外,並且可以決定政府部門的創設、存廢、合併和改組,因此無形中成為國家行政部門的上級機構,從而包攬大權。國會還可以通過特別委員會對任何問題從事調查和質詢,一切政府機關和私人,都有接受這種特別委員會的要求以提供說明或資料的義務,因此保加利亞的國會,又兼有調查和監察的權力。 國會共有兩百四十席,由每四萬名人民普選投票產生一席,議員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國會常設機關是主席團,或稱國務委員會。國會常會每年召集兩次,如果國會所選出的主席團不能如期召開國會,國會可以自行集會。經國會主席團的決議,或有三分之一以上議員的要求,國會可以召開臨時會議。國會會議公開,但如果涉及國家利益的重大問題而必須保密的情況下,則可以改開秘密會議。國會議員除了因為嚴重觸犯刑律並且經過國會的許可外,一般不受政府機構或司法機關的拘捕或起訴。國會代表在國會內所作的言論和表決,對外不負刑事責任,國會的執行權屬於主席團,負責監督部長會議,並在國會休會期間進行立法。主席團成員以代表總額過半數以上通過而選出,其中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秘書一名和委員十五名,對國會負責。 行政權屬於部長會議,它是國家最高行政執行機關,由總理、三位副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現在政府組織包括外交、國防、內政、司法、教育、財政、建設、農村、商業及供應、社會經濟工作、鐵路公路和水上交通、郵政電報和電話,工業和手工業、電力發展、礦業和礦產、公共衛生和勞工社會安全等十七個部,以及國家設計,國家監察、科學藝術和文化等三個委員會。部長會議的職權,在於督促人民遵守法律和政府規定,對國會負責。 在行政區域劃分上,全國原劃分為二十七個州和一個索菲亞直轄市。二十七個州(Okrug)分別是:布拉戈耶夫格勒(Blagoevgrad)、布爾加斯(Burgas)、加布羅沃(Gabrovo)、哈斯科沃(Khaskovo)、克爾賈利(Kurdzhali)、立斯滕迪爾(Kyustendil)、洛維奇(Lovech)、米哈伊洛夫格勒(Mikhaylovgrad)、帕扎爾吉克(Pazardzhik)、佩爾尼克(Pernik)、普列文(Pleven)、普羅夫迪夫(Plovdiv)、拉茲格勒(Razgrad)、魯塞(Ruse)、舒門(Shumen)、錫利斯特拉(Silistra)、斯利文(Sliven)、斯莫梁(Smolyan)、索菲亞(Sofiyo)、舊扎戈拉(Stara Zagora)、托爾布欣(TolbuKhin)、特爾戈維什特(Turgovishte)、瓦爾納(Varna)、大特爾諾沃(Veliko Turnovo)、維丁(Vidin)、弗拉察(Vratsa)和楊博爾(Yambol)等。根據保加利亞國務委員會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令,全國劃分為布爾加斯(Burgas)、哈斯科沃(Haskovo)、洛維奇(Lovech)、米哈伊洛夫格勒(Mikhaylovgrad)、普羅夫迪夫(Plovdiv)、魯塞(Ruse)、索菲亞(Sofia)和瓦爾納(Varna)等八個區(Oblast),以及一個索菲亞直轄市(Gard)。區以下共設有兩百七十三個鄉鎮(Obstina),鄉鎮以下設村(Selo)。 市、區、鄉、鎮等地方各級人民議會是地方的權力機構,議員由當地人民選舉產生,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地方各級人民議會要與中央權力機關保持一致,依法管理地方性的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並且監督公共秩序的維持、法律的遵守、公民權利的保障,以及指導附屬行政機關的活動等。在權限範圍內,可以制定地方性的決議和發布命令,地方各級人民議會可以選舉產生各級執行委員會,作為人民議會的行政執行機構,並對人民議會負責,同時還要接受上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和指導。 司法權屬於各級法院,司法獨立,不受行政權的干涉。保加利亞憲法肯定了法官的地位和作用,規定司法由中央和地方的法院以法律為準繩進行量刑定罪。管轄各級法院的最高法院成員,經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法院機構中最高權力機關為最高法院,檢察部門負責監督各級行政。最高法院法官和共和國檢察長,都是由國會選出,任期五年。總檢察長有任命或免除各級法院檢察官的職權。 根據憲法規定,保加利亞的國徽整體形狀為圓形,中間部分有獅子向上作跳躍狀,兩側有禾穗環繞,並在獅子上方綴著五角紅星一顆,下方邊緣有「X1944」金字。國旗由白、紅、綠三色成平行排列。這個國家以玫瑰花為國花,定每年的九月九日為國慶日。 保加利亞的主要政黨有國家運動黨,成立於二○○一年四月,是國內最年輕最有實力的政黨,深獲國內中下層選民的愛戴。在二○○一年六月十七日的國會大選中,獲百分之四十三點四支持率,為國內的第一大黨,現在的執政黨。黨內有很多幹部是受過西方教育的年輕人,都是在英、美兩國銀行中工作過的經濟專家,給選民的感覺是充滿了活力。該黨對外主張加入歐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內主張減稅、創造就業機會,為中小企業引進外資,打擊腐敗和犯罪,允諾在三年內使一般人的月薪提高到四百美元左右。 民主力量聯盟黨是國內的第二大政黨,在二○○一年六月的國會大選中才失去政權,淪為國會中的最大反對黨。它成立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七日,是由國內許多反對共產黨的一些民主黨派高級知識分子、工農階級所聯合組成,是個擁有不少人士支持的政治組織,在今日的保加利亞政壇上,仍有舉足輕重的力量。黨魁為雷‧因卓娃。 保加利亞社會黨的前身是共產黨,創立於一八九一年的保加利亞工人社會民主黨。該黨於一九○三年分裂為「緊密派」和「廣泛派」。一九一九年三月,「緊密派」加入了共產國際,在同年召開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會即保共「一大」時,正式改名為保加利亞共產黨,一九九○年四月五日改為社會黨,退為在野黨,黨主席為格‧珀爾瓦諾夫。 農民聯盟建立於一八九九年,最初是從事農民教育的團體,一九○四年被確定為農民的政治組織,吸收各地的農民參加;一九一九年,以它為首組成了聯合政府;一九二○年,農民聯盟一黨政府取代了聯合政府;一九二三年,國內發生政變,農民聯盟政府被推翻,大部分聯盟領導人被殺害,開始了保加利亞法西斯恐怖統治時期,直到一九四四年保加利亞解放為止該黨才恢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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