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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異族專制統治== 1262年,冰島北部和西部的貴族,率先向挪威國王效忠並納稅。在兩年內,南部和東部的貴族也表示臣服。以吉扎爾‧托爾瓦爾德森為首的冰島貴族們,於1264年與挪威簽訂了稱為「舊條約」的盟約,決定成立挪冰聯盟。條約內容規定:在不改變原有法律及族長地位的原則下,冰島從屬於挪威王國。條約雖然也有規定,如果挪威損害冰島的權益時,冰島便可廢止這一條約,但是事實上冰島已無力這樣做。挪威國王還承諾,締約後兩年內,每年夏天挪威至少應派6艘商船專門為冰島運送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以後船隻的多寡則可根據當時的需要而定,從此開啟了挪威對冰島貿易和運輸的壟斷。 1280年,挪威新國王埃里克二世(Eric II)即位,次年就剝奪了冰島的自治權,並將冰島劃分為12個區,由區長代替原來的「戈狄」,這些區長都是由挪威國王指派他的僕從擔任。 1380年,丹麥和挪威組成由一個君主統治的聯合王國,由丹麥國王兼任挪威國王,挪威因此依附於丹麥,冰島也隨之淪為丹麥王國的附屬國,丹麥國王向冰島農民徵收的稅賦比挪威統治時期更重,冰島不久便降為一個被人遺忘的行省和備受剝削的屬地,人民生活變得更苦。冰島的貴族也消失了,普通人民居住在由草土覆蓋的矮小房屋中,食物單調而缺乏,一旦發生災害就有不少人會凍餓而死。 15世紀初,冰島的總督並不常駐冰島,只在每年夏天前來冰島一次。這時冰島以漁業開發和水產品出口維持困難的經濟,瘟疫大災難的襲擊及氣候變得更加嚴寒,導致了人口的銳減。1413年,英國國王亨利五世(Henry V)派遣大批商船到北歐一帶經商,其中有一部分商人來到冰島收購鱈魚,這給冰島的經濟,尤其是給沿海一帶的漁村帶來了一線生機,漁民可以從英國商人處換取一些食物和日用品。不久後,德國漢薩同盟的漢堡等城市的商人也來到冰島做生意,並且逐漸取代了英國商人,使冰島沿海地區的漁業和商業活躍了一個多世紀,有一部分冰島漁民和商人也開始致富。 進入16世紀,冰島被稱為「德國世紀」,冰島經濟開始復甦,德國商品以質量上乘而受到冰島人的青睞。但是在1547年,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三世(Christian III)卻宣布取消外國商人與冰島進行貿易的權利,只准許丹麥商人壟斷冰島市場,而丹麥商人也以主子自居,隨意規定價格,剝削冰島人,使冰島經濟長期處在衰退中,因此招致了冰島人民的普遍反抗。 1549年,霍拉教區的主教約恩‧阿拉松在提倡宗教改革的同時,也同時發動了反對丹麥統治的抗爭,得到不少冰島人民的支持。一些由丹麥國王派到冰島的新教僧侶被冰島人民打死,阿拉松還囚禁了丹麥國王派來的一名新教主教。1550年,丹麥國王派兵前來鎮壓,阿拉松被抓獲並被斬首。1551年夏天,冰島在丹麥軍隊的壓力下,被迫接受路德新教為國教,丹麥國王同時成為新教教會的領袖,他取消了天主教修道院,並且沒收了所有屬於天主教修道院的土地,這幾乎佔了當時冰島土地的一半。 1602年,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進一步在冰島推行貿易壟斷制度,規定只有哥本哈根等三地的丹麥商人,才擁有在冰島從事貿易的特權,這些商人須向國王繳納稅金。這種不合理的做法,長期束縛著冰島的經濟發展,甚至造成因食物匱乏所帶來的饑荒,很多人因此餓死。 18世紀後期,冰島社會開始朝近代方向演進,人們的民族意識也開始覺醒,在當時歐洲革命浪潮的影響下,冰島人也展開了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要求擺脫丹麥的統治。但此後自然災害接二連三,最嚴重的是1783~1784年,慘絕人寰的拉凱(Laki)火山大爆發,使冰島遭受到嚴重的大災害,高度含氟的火山灰毒化了草場牧地,殺死了大部分的綿羊和大量家禽、家畜,導致了冰島的大饑荒,有1/3的人餓死,人口總數減至3.5萬人,這段時期,也許是人類在冰島上居住100多年來人口最稀少的時候。1787年,丹麥商人對冰島的貿易壟斷權才被廢止。 1809年6月,曾為英軍戰俘、後來在英國商船上擔任丹麥語翻譯員的丹麥人約恩‧約恩森,帶領為數不多的武裝人員,綁架了丹麥駐冰島的總督,宣布冰島脫離丹麥統治,宣稱自己是由英國政府派來充當冰島的保護人,並聲明將組成一個7人委員會來負責冰島的國家事務,一些冰島官員也表示支持。但是英軍卻前來冰島干預,於同年8月14日釋放了被綁架的丹麥總督,約恩森被帶回英國再次入獄。 在拿破崙戰爭期間,丹麥曾與法國結盟。1813~1814年,第六次反法同盟打敗了法國,丹麥也因此成為戰敗國,根據1814年簽訂的基爾條約規定,丹麥被迫將挪威割讓給瑞典,但是冰島與格陵蘭島及法羅群島,仍保留在丹麥統治之下。從這個時候開始,長期埋藏在冰島人心中要求獨立的願望,就逐漸釀成爭取獨立的社會運動。 1816年,丹麥語言學家拉斯穆斯‧拉斯克對冰島語極有研究,並鍾情於冰島文化,在同年分別於雷克雅未克及哥本哈根兩地,發起並成立了冰島文學社,其宗旨在維護冰島的語言、出版冰島文的文學著作,歌頌冰島古代的光榮歷史。1818年冰島國家圖書館成立,這時冰島人民在歐洲革命浪潮的影響下,也展開爭取民族獨立運動的鬥爭,要求擺脫丹麥的統治。 進入19世紀40年代,冰島民族獨立運動在約恩‧西居爾德松(Jón Sigurdsson)的領導下,逐漸高漲了起來,逼使丹麥不得不在1843年3月,同意冰島重建「阿勒亭」議會,但又規定「阿勒亭」只是咨詢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1844年舉行了第一次議會選舉,從20個選區中選出20名議員,選民僅限於25歲以上有相當財產的男性公民,大約只佔當時總人口的3%~5%。1845年7月1日,「阿勒亭」議會舉行了首次會議,與會的正式代表共26人,除了20名民選議員外,另外由丹麥國王指派6名代表,並由他們主持第一次會議。 約恩‧西居爾松也是民選議員之一,後來成為冰島議會的領袖。此後議會每隔兩年的7月份召開一次會議,會期一般為4週,並且規定議會選舉應為每6年舉辦一次。這時在歐洲革命風潮的推動下,丹麥於1848年3月從專制君主國變為君主立憲制國家,並在新政府的內政部中設立了冰島事務局,首任局長由冰島人布林約爾維‧彼得松擔任,他是自由主義和民族主義派人士。同年夏天,冰島民主派人士在雷克雅未克舉行集會,要求冰島內部的自治權,並制定冰島憲法,要求「阿勒亭」成為處理冰島事務的立法機構,同時要求在雷克雅未克成立冰島政府。這些要求都被丹麥國王所拒絕,並且頒布法令強調丹麥憲法同樣適用於冰島,於1851年8月9日強行宣布解散冰島的國民議會。 此後,冰島人民繼續爭取獨立,不斷給丹麥施加壓力,要求無論是冰島總督或是高等法院法官,都應該向冰島議會負責,冰島並應建立獨立的財政稅收系統等,迫使丹麥統治者對冰島不斷做出讓步。1854年4月,丹麥頒布「冰島航海與貿易法」後,對冰島貿易的各種限制才全部廢除,為冰島民族的經濟發展掃除了障礙。 1855年,冰島又爭得出版自由權。1862年,丹麥政府任命的一個專門委員會提出報告,建議把冰島的財政與丹麥財政分開;同時建議丹麥國庫對冰島國庫進行支持,以補償丹麥過去從冰島所掠取的不義之財。但是這份報告,當然不為丹麥國王所接受。 1873年,冰島議會通過了一部內容比較激進的新憲法草案,提交給丹麥國王,但沒有被採納。1874年1月5日,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九世頒布一部冰島內部事務的憲法,於同年8月1日起生效。這部憲法規定冰島議會和丹麥國王同時享有冰島的立法權,但丹麥國王有權根據丹麥內閣的意見而否決冰島議會的決議;冰島的財政收入不必再交給丹麥,並且可以自行決定收支,但是冰島的執政權仍歸丹麥國王所有;司法裁判權雖歸冰島最高法院所有,但丹麥司法大臣同時也兼任丹麥政府負責冰島事務的大臣;冰島的最高行政長官是總督,他僅對丹麥的冰島事務大臣負責,而不是向冰島議會負責。根據這些規定,冰島從此贏得內部實行自治的部分權力,但一切重大問題仍需報請丹麥政府的批准。這年夏天,丹麥國王有史以來第一次到冰島進行巡視,並參加了人類移民冰島1000週年的慶祝活動。 同年冰島的「阿勒亭」議會議員增至36名,其中30名由民選產生,6名由丹麥國王指定。冰島劃分為19個選區,其中有8個單人選區(每區選舉一名議員),11個雙人選區(每區選舉兩名議員)。議會也依照丹麥的模式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由6名選民議員和6名官派議員組成,這意味著上院是由支持丹麥的人所把持,可以阻止有利於冰島的議案被通過。下院則全由24名民選議員所組成。上、下兩院共同舉行的會議便是聯合院會議。議會一般仍為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從7月份第一個工作日開始開會,持續6週時間(1903年後改為8週)。1886年在非會議年度首次召開一次議會特別會議,以後這種情況逐步增多。 1903年,丹麥自由黨上台執政,規定丹麥的冰島事務大臣必須把官邸設在雷克雅未克,並必須通曉冰島語。1904年2月,首次由冰島詩人兼律師的自治黨領袖哈內斯‧哈夫斯泰因出任丹麥的冰島事務大臣,並宣告「冰島總督時代」的結束。 1918年12月1日,「丹冰聯盟法案」成立,冰島成為獨立國家,僅以君主體制和共同的政策與丹麥聯盟,冰島在名義上仍以丹麥國王為元首,但雙方是兩個各自獨立的「主權國家」,冰島的外交事務仍由丹麥代為管理,冰島周圍海或的捕魚活動也仍由丹麥管轄,冰島不設軍隊而由丹麥提供軍事保護,這個條約效期為25年,直到1943年底為止,從此使冰島向真正的獨立邁進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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