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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0萬華人== 作為與國際社會有著廣泛交流與合作的荷蘭,也有眾多包括華人在內的外籍人士。追溯中荷發展歷史,始於1655年,荷蘭第一個朝貢團來到中國,帶回不少中國風景畫。詩人馮德爾(Vondel)寫了一部「崇禎和中國皇帝的末日」,描寫中國宮廷生活。當時荷蘭人始終對中國人懷有偏見,1670年出版的「博特的中國和台灣沿岸航行記」,就把中國人看成是「一群不可靠而且凶惡的人」。 中國陶瓷在17世紀風行歐洲,但荷蘭人直到18世紀才感受到「中國風格」(Chinoiseris),如中國式家具、瓷器、飲中國茶等,並稱之為「明智的中國人」,極力讚賞「仁義禮智信」的中國道德,對中國的形象大為改觀。荷蘭著名作家史勞爾賀夫(J. Slauerhoff)尤其喜歡穿中國長袍,還收集許多中國詩集和民間故事的荷蘭譯本。 華人最早來荷蘭是1842年,迄今已有168年的歷史,最初是由香港隨英國輪船而來,大部分為廣東東莞縣或其他縣市的人,此地廣東話通行無阻;在1900年時,荷蘭境內共有華人335人。1911年,荷蘭船員大罷工,不得不招募華人船員,除少數人做工頭,大部分華人都在氣溫50℃以上的煤炭爐、機械房或洗衣間工作,工頭兼營船員住宿,水手館老板放高利貸給船員,甚至提供烟床給癮君子吸食鴉片。許多船員不甘受剝削,有的跳船,有的到外地去開洗衣房或理髮店。中國人衣錦還鄉的夢想,只有少數成功者實現,多數留荷華人流落異鄉,一籌莫展。在1915年的時候,旅荷華人已增加至2665人,並且有來自淅江和山東的生意人。 後來,有人想到製造和販賣「花生糖」,荷蘭人對這種被稱為「丁丁」的新奇糖果極為喜歡,這帶給華人不少利潤,使他們的生活開始安定下來。1932年起,花生糖生意利市滾滾,連流行歌「花生糖小販」也風行荷蘭,原來販賣絲綢織品、領帶、藥材和工藝品的小生意人,也改行販賣花生糖。據老華橋回憶,花生糖製作很簡單,如果想生產300塊花生糖,只需把5公斤白糖加水燒開,當糖呈紅色時,加入25公斤花生仁和小量醋,然後將花生糖糊倒在木板或沾板上,冷卻後磨平成板,在凝固變硬前切塊即成。按當時的價格,300塊花生糖可以賣得15荷盾,而成本只要6.6荷盾。 輪船公司的華人工頭認為,賣花生糖是沒出息的乞丐生意,同時害怕華人不上船工作,就聯絡警察大力取締,再加上荷蘭人的新奇感漸漸消退,花生糖生意一落千丈,不少華人重回輪船工作。這時華僑已團結起來,設華人救濟基金會,其中以印尼來的華人大學生最熱心募款,他們早在1911年就成立了「中華會」,1934年又成立「全歐華人學生會」,積極推動華人團結和福利工作。 到了20世紀60~80年代,有大批印尼華人、南美蘇利南華人、香港華人和來自中國大陸的華人前來荷蘭定居。進入21世紀,由於主修醫科、牙醫或其他科技的華人學生越來越多,他們熟悉荷蘭語和當地社會情況,所以逐漸步入荷蘭的上流社會。現在旅荷華人約有10萬名,其中在阿姆斯特丹的華人有1萬餘名。50%以上的華人以經營中國餐館為生,如阿姆斯特丹中心水壩廣場上的王宮對面,就有中華閣、海宮、福臨門等三家,生意興隆。定居荷蘭的印尼華人也有近萬名,他們把印尼餐廳帶到荷蘭,由於中印餐廳物美價廉,很快在荷蘭興旺起來,現在連荷蘭餐館也兼營炒飯球(Nasible)和肉麵球(Bomibal)等印尼菜。還有很多華人在唐人街開設旅行社、珠寶行、工藝品商店、書店、雜貨店和裝潢公司等,一些來自台灣的企業家,更在荷蘭投資從事高科技行業。 為了避免華人被荷蘭人所同化,荷蘭境內現在有33所中文學校,它們未接受政府任何援助,完全由華僑自辦,教職員也是志願服務的。每週三下午或週六,華人學生在荷蘭學校沒有課時,就到中文學校學習,授課以粵語為主。 由於不同的民族傳統,中荷兩國人也有相異的觀點,中國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或「番鬼佬」,嫌他們懶惰不明理,如複雜麻煩的稅制、嚴格的開餐廳規定和高水準的社會福利等,都與中國人格格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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