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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民主共和政制== 芬蘭全稱為芬蘭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Finland),根據1999年通過的憲法規定,它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採三權分立的共和政體,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由集合在國會的議員代為行使。 總統具有很大權力,不但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的最高行政首長而擁有行政權,並且和國會共同行使立法權,同時是三軍統帥,擁有發布命令,任免文武百官和駐外使節,宣布大赦特赦、締結條約、宣戰及媾和等權力;並有權召集國會舉行臨時會議,發布國會選舉命令,宣布國會開會和閉會,向國會提出法律草案,解散國會舉行新的大選等。由於總統任期長達6年,又可以連選連任兩屆,所以儘管芬蘭內閣經常倒閣,總統卻能成為使政局穩定的一大因素。但芬蘭總統的權力也不是漫無限制的,內閣的權力也受到尊重,因此實際上說起來,芬蘭的政治制度採總統與總理的雙首長制。 芬蘭總統由芬蘭全國公民投票選舉產生,任期6年,可以連選連任兩屆。凡依法登記設立擁有2000人以上會員的人民團體,依法享有選舉總統的權限,可以提名總統候選人。如果只有一位總統候選人被提名時,候選人無須經過選舉程序即可成為總統;如果同時有數位候選人被提名時,總統選舉應於當月的第三個星期日舉行,能夠獲得半數以上選票的候選人就當選為總統。倘若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的選票,則應在第一次選舉後的第三個星期日由總統選舉人舉行第二次選舉,應就第一次大選時所得票數最多的兩位候選人選舉,由獲得最多數票的候選人當選為總統。如果第二次選舉結果仍不分勝負時,則由抽簽來決定。 國會採一院制,共有200名議員,由14個選區人民直接按比例代表制選出,任期4年,可以連選連任。凡年滿20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國會的主要職能是立法,監督政府,控制預算。對於普通法案,有1/3以上的議員投反對票時,應在下一會期中再舉行審議。總統有權駁回議會中通過的法案,要求重新審議;但國會再次通過時,總統就必須在法案上簽名使它生效。另外,每一屆國會依法選任一名國會監察使(Parliamentary Ombud-sman),必須是聲譽卓著的法律學者才能擔任,依法接受國會的指示,負責對於各級法院及行政機關是否遵守法律及善盡職責等情形加以監督。 這是一個全世界讓女性可以競選國會議員的第一個國家,從1907年開始,芬蘭女性不僅只擁有投票權而已,而且還可以參選,在目前200名的國會議員中有74位是女性,並且不靠女性保障名額選出來,而且有了女議長和女總統。 芬蘭設國務院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國務院下設各部會,負責執行總統的決定職權事項,由總理擔任主席。國務院設法務大臣(The Chancellor of Justice)一位,依法對於總統、國務院及其成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糾正,並可以最高檢察長的身分對於所轄檢察官加以監督。國務員由總統提名,得到國會同意後加以任命。國務院成員共有17人,除總理外,還設有外交、國務、國防、外貿、司法、內政、財政、第二財政、教育、文化、農林、交通、貿易工業、社會衛生、第二社會衛生和環境等部。國務院有5人列席,就可以議決它所管轄的事項;但必須對國會負責。 在行政區域劃分上,全國可分為南芬蘭(Southern Finland)、西芬蘭(Western Finland)、東芬蘭(Eastern Finland)、奧盧(Oulu)、拉普蘭(Lapland)和奧蘭(Åland Islands)等6個省,又分為84個市和370個縣。 司法採二元制度,就是普通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由普通法院審理,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普通法院分成初審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等三級。最高法院是普通司法案件的終審法院,由1名院長和19名法官組成。根據芬蘭特別法規定,屬於最高法院管轄的司法行政事務,應由屬於國務委員會主管這種事務的部長先行處理,這個部的部長得參加最高法院對於此等事務的研議。最高法院的判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通常由5名法官決定就可以定案。 最高行政法院為行政訴訟案件的終審法院,由1名院長和20名法官組成,負責審理各省、市、縣機構的行政案件,並有權監督下級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情形。 另設最高彈劾法院負責審理國務院成員、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法務大臣、國會監察使等人涉嫌違法失職的案件,它通常由5名法官作出判決。起訴機關是各級檢察院,最高檢察長有權出席內閣會議,監督內閣和政府各部門的決定是否符合憲法規定。 最高法院的院長和法官、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長和法官,以及最高檢察長,均由總統任命。芬蘭的法院只能運用法令,不得解釋法令,解釋法令的權力屬於國會。 國旗:根據芬蘭憲法規定,芬蘭的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18:11,旗底為白色,稍偏左側的十字形藍色寬條將旗面分為四個白色長方形,形成深藍色的十字架。藍色象徵藍天、海洋、湖泊和河流;白色象徵白雪覆蓋的國土;十字架表示芬蘭歷史上與北歐其他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有著密切的關係。這面國旗大約是在1860年左右,根據芬蘭詩人托查里斯‧托佩利烏斯的建議而製作的。 國徽:為紅色盾徽,盾面上為一頭戴著王冠的獅子,前爪握著一把劍,後爪踩著一把彎刀,9朵白色玫瑰點綴在獅子周圍。獅子象徵著人民的勇氣和力量,9朵玫瑰代表芬蘭歷史上的9個省。 國歌:「芬蘭頌」。 國花:鈴蘭。 獨立日:也就是國慶日,12月6日(1917)。 國魚:鱸魚。 永晝:6月24日。 芬蘭是個多黨制的國家,正式註冊的大大小小政黨有19個,能夠進入國會的有8個。其中實力最大的是芬蘭中央黨(Centre Party of Finland),現為執政黨,成立於1906年,原名農村居民聯盟,後改名為農民聯盟和中間力量黨,1988年6月改為現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曾多次參與組閣,1991年在國會中擁有44個席次,2003年和2007年都以國會第一大黨的資格而組閣,現有30萬多名黨員。強調追求的目標是平等和公正的社會,對內反對政治、經濟權力的壟斷,維護中小企業和農民生產者利益;對外主張緩和世界緊張情勢,實行積極的和平對外政策,重視與北歐和波羅的海地區國家關係。 民族聯合黨(The National Coalition Party)簡稱為聯合黨,是目前國會第二大黨及主要執政黨之一,成立於1918年,有黨員近10萬人,這個黨已自極右翼政黨的形象改變為現代化的溫和保守黨形象。在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都是主要的執政黨,1987年起連續三屆執政,2003年下野,2007年重新入閣。主要代表工商界企業主權和銀行家的利益,基本目標是保障國家獨立和維護民族的政治和經濟利益,追求經濟和精神生活的發展,主張與西方國家保持緊密的經濟和政治關係。 綠色聯盟(The Green League)是現在執政黨之一,也是國會中的第三大黨,成立於1988年,由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綠色環境保護運動逐步演變為政黨。主張環保,支持政府的外交政策,反對核子試爆,要求禁絕一切核子武器。在1992年的大選中得到9個國會議席,1995年入閣,2002年因國會通過新建核能發電廠而退出政府,2007年重新入閣。 瑞典族人民黨(The Swedish People's Party)成立於1906年,由居住在芬蘭的瑞典族人組成,現在有5.7萬多名黨員,在1991年的國會中佔有11個席次,是當時聯合執政黨之一,2007年再度入閣。它對內維護瑞典族居民的社會地位和權利,對外支持政府的和平外交政策。 芬蘭社會民主黨(The Finnish Social Democratic Party)目前是在野黨,成立於1899年,原名芬蘭工人黨,1903年起改為現名。1966年為主要的執政黨。1995年及1999年兩次國會大選後,都以第一大黨資格與其他左右黨派組成彩虹政府。2007年大選失利後成為在野黨。對內主張經濟民主,實現充分就業和公平分配,保障社會福利,發展社會民主主義;對外主張緩和、裁軍,實現世界和平。 芬蘭左翼聯盟(The Finnish Left Union)簡稱左盟,是目前的在野黨,它的前身是芬蘭共產黨。1969年,芬蘭共產黨因對蘇聯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持不同的看法,黨內分裂成多數派和少數派。多數派主張譴責蘇聯的入侵行徑,少數派則表示支持蘇聯,於是黨內兩派長期尖銳對立。1985年3月,多數派在特別黨代表大會上解除了留給少數派僅有的幾個領導職務。同年10月和翌年6月,多數派又將少數派控制的80個區組織和近500個基層支部開除出黨。1990年2月,芬共舉行第22次代表大會,決定將進一步壓縮親蘇聯的芬共少數派。同年5月,芬共多數派和它的外圍組織「人民民主聯盟」及「民主婦女聯盟」合併,組成新政黨的「芬蘭左翼聯盟」,提出黨的宗旨為:政治活動和組織形式要適應資本主義社會的變化,不再是奪取政權和實行國有化,而是在資本主義制度內擴大社會主義成分。1991年在國會中擁有22個席次,是當時國內的第二大在野黨。1995年國會大選後入閣,2003年成為在野黨。主張限制資本主義勢力,反對公共部門私有化。 芬蘭基督教民主黨(The Fin-nish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1958年成立時原名叫做芬蘭基督教民主聯盟,2001年始改為今名,是現在的在野黨。以基督教教義為宗旨,宣揚自由、社會公正與平等,強調人在上帝面前的責任,對內主張國家中立,內政民主,經濟自由化,實行對社會和生態負責的市場經濟,注重環保。對外要求建立一個開放、安全的歐洲。 正統芬蘭人黨(The True Finns)原名為芬蘭農村黨,1986年4月由芬蘭中間力量黨分裂出來,有2萬多名黨員,目前是在野黨。主張維護小農、城市貧民和中小企業的利益,曾自稱是官方政策的堅定反對派,後來對此項政策加以調整。 芬蘭共產黨(The Finnish Communist Party)的前身是芬蘭共產黨少數派,自從芬蘭共產黨多數派於1990年5月另組芬蘭左翼聯盟後,芬蘭共產黨少數派以團結派的名義繼續展開活動,宣稱要繼承芬蘭共產黨的傳統。 此外,芬蘭重要的政黨還有保守黨、自由人民黨、憲法右派黨和養老金領取者黨等。 一般說來,芬蘭是個非常民主公平的國家,「清廉」和「誠信」是政治人物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芬蘭人民對國會的要求非常苛刻,不但與黑金掛鈎的人物無法混入國會議員的行列,甚至國會也不敢浪費任何一歐元的人民納稅錢;更不會有國會自肥的現象。企業界對政黨或個別政治人物的「政治獻金」會被視為公然的政治賄賂,因此國際透明組織曾推崇芬蘭為全球清廉度第一名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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