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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就有人類居住== 大約在公元前2、3萬年前後,有一批亞洲矮黑人又通過陸橋來到菲律賓,他們身高不到5呎,皮膚烏黑。幾十個世紀後,由於巨大冰川的溶化使海水上漲,淹沒了陸橋,使他們被迫永久定居在群島上。當時這裡已進入石器時代中期文化,矮黑人開始走出洞穴,遊蕩在森林中,以打獵、捕魚和採集野果為生,並學會了用樹枝和樹葉搭蓋棚子,以樹皮做衣服,學會使用粗糙的石器工具,開始使用弓箭,懂得摩擦兩根乾木棍生火取暖,並且知道熟食。 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和公元前3000年左右,先後有兩批馬來(Malay)人從印尼渡海移居到菲律賓來,這些馬來人是蒙古種原始人在南遷的過程中,與東南亞的內格里托人(Negritos)和印尼人混血而成的民族。第一批移民身材高個子瘦,膚色較淺;第二批移民身材矮,體格健壯,膚色較黑。現在居於呂宋島北部的卡林格、加贊、阿巴耶、伊洛戈特和伊羅戈等族,巴拉望島上的泰格班納族,民答那峨島上的巴哥波、皮蘭、孟諾波和特魯萊等族,都是這些馬來移民的後裔,他們帶來了新石器時代的文化,推動了社會發展,已能製作磨光的石器工具,掌握簡單的製陶技術,建造木屋,知道燒荒耕作,會使用石鋤、石鏟整地鬆地,懂得種植旱稻和薯類等糧食作物,並開始馴養家禽家畜。 公元前1000年左右,菲律賓群島步入青銅器時代,社會生產力得到發展,農業和畜牧業的分工,使社會出現了商品交換,原始社會因之瓦解。大約在公元前200年前後,菲律賓進入奴隸社會,人們在農業生產中廣泛使用金屬工具,掌握了紡織技術。從公元初年開始,又有大批馬來人先後乘小船渡海前來,在呂宋島和班乃島上建立許多居民點,每個居民點由30至100戶組成,較大的居民點有2000多人。自公元9世紀開始,印尼的室利佛逝帝國(Srivijaya Empire)和麻喏八歇(Majapahit)帝國,帶來了南亞文化的影響,使菲律賓原住民相信萬物有靈,當時酋長統治下的村社有酋長家族、貴族、自由民、佃農和奴隸等5種階級。中國唐宋時期的文獻,曾經記述菲律賓商船常到廣州貿易,中國商人也結伴往菲律賓經商。在公元1000年左右,已有華商在此僑居,當地酋長也曾多次到中國朝貢。當時菲律賓存在許多土著部落和馬來族移民建立的割據小王國,從未出現過統一的政權,但在民答那峨島曾出現過一個名叫麻逸國的奴隸制國家,對外貿易比較發達,與附近各島和中國有貿易往來,有手工業,能生產花布、銅、鼎、鐵塊和鍋等產品。公元3世紀時麻逸國進入全盛時代,疆土擴展到呂宋島西部的仁牙因和西南部的馬尼拉等廣闊地區,並一度控制了巴拉望島,將勢力延伸到北面的巴布延群島和東面的波利略群島,當時的三嶼國、白蒲延國和蒲里魯國都是它的屬國。它還存在用奴婢殉葬的陋習,奴隸主去世時往往要殺死20多名奴婢陪葬。 大約在公元11世紀左右 ,菲律賓南部也出現一個名叫蘇祿的國家,是當時東南亞貿易中心之一,港口經常停泊來自中國、柬埔寨、爪哇和蘇門答臘的商船。它的珍珠採集業發達,所產珍珠品質極佳,在國外市場很吃香。12世紀後,班乃島出現稱為馬迪加亞斯的奴隸制國家,統治者薩馬克韋爾於1250年相繼頒布了馬拉塔斯(Maragtas)和卡蘭蒂奧(Kalantaw)法典,規定必須逮捕為主人服役時偷懶或消極怠工的人,不准破壞貴族墳墓和宗教建築物,違者處死;奴隸必須隨時還清所欠主人的債務,一次不能還清者斷指,二次處死。 自1372年起,呂宋、馬林杜克、邦加錫南、蘇祿、古麻剌朗等國,先後16次遣使到中國朝貢,有多次是由國王或首領親率使團來訪,每次都受到明朝的厚禮款待。1380年,阿拉伯的穆斯林傳教士加利馬爾•穆克敦來到蘇祿王國傳播伊斯蘭教,並修建了第一座清真寺。1390年,蘇門答臘島美南加保國的王子拉賈•巴京達(Raja Baginda)帶領一批人到蘇祿傳播伊斯蘭教。 1417年,蘇祿東王巴都葛叭哈喇、西王麻哈叱葛剌麻丁、峒王叭都葛巴剌卜等,率領一個擁有340人的大規模使團,攜帶珍珠、寶石和玳瑁等大批禮物,前往中國進貢,受到明朝的隆重接待。蘇祿使團在北京住了27天。歸國時明朝政府又回贈了豐厚禮品,還派遣高級官員護送他們。在歸國途中,蘇祿東王不幸在山東德州驛館病逝,永樂皇帝聞訊後,立即派禮部郎中陳士啟前往諭祭,並命官員按王禮擇地將蘇祿東王遺體葬於德州。翌年永樂帝親撰碑文,並且在墓前修建享堂、配殿、儀門和陵恩門等建築物,還欽賜留在中國守墓的東王王妃和兩位次子世代俸祿。據說至今在德州還有他們的後裔,已繁衍至31代。 1450年,蘇門答臘的阿布•貝克(Abu Bakr)來到蘇祿,支持巴京達的傳教活動,並且與巴京達的女兒結婚。巴京達死後,阿布•貝克便在和樂建立了蘇丹政權,自任蘇丹,採用伊斯蘭正統的蘇丹政治制度進行統治,並將伊斯蘭法典與本地習慣法相結合,建立了一套立法和司法制度。1475年,阿拉伯人謝里夫•卡本斯旺(Sharif Kabungsuwan)率眾來民答那峨島傳播伊斯蘭教,並和當地一位有權勢首領的女兒普特麗•圖尼娜結婚,不久便在島上建立蘇丹政權。同時島上還出現了馬京達瑙蘇丹國,極盛時統治範圍東至馬蒂附近的吐庫班角,西達三寶顏附近和達比丹的外圍,民答那峨島上的蘇巴諾族和曼達耶族都要向它進貢。此後伊斯蘭教還向北傳教,直抵民都洛島和馬尼拉周圍,在那裡建立了蘇丹政權。這些大小不一的穆斯林蘇丹國,都實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蘇丹是政治和宗教的最高領袖,他的地位和領地是世襲的。蘇丹通過酋長統治人民,徵收賦稅,還頒布了「盧瓦蘭法典」,規定凡對首領講粗話者要處死,盜竊黃金4兩以上者除歸還原物外,還要判為奴隸;盜竊黃金超過一斤者,判處死刑或全家為奴;貴族有權把戰俘和無法償還債務的人淪為奴隸;凡是家中有美女不嫁給蘇丹的人一律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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